通知公告

关于在校生交纳2016-2017学年学费住宿费等费用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学校下学年学生收费工作安排,我校2016-2017学年学生收费继续采用银行集中代扣方式。在校学生应于开学前一周内将下学年应交学费、住宿费费用存入个人交费专用银行卡中,学校委托银行于开学前集中批扣。

一、学费

1、实行学分制收费的学生应收学费按学年制专业学年学费标准预收:2016-2017学年应收学费=专业学年学费标准+2015-2016学年重学学费+上学年欠交学费。

2、实行学年制收费的学生应收学费按专业类别学年学费标准收取:2016-2017学年应收学费=专业学年学费标准+上学年欠交学费。

二、住宿费

1、各类公寓收费标准为:普通公寓500元/生.学年、600元/生.学年; B类800元/生.学年;C类1000元/生.学年; D类1200元/生.学年。

2、学生住宿费。按学生公寓管理中心提供的学生实际住宿费标准收取:2016-2017学年应收住宿费=实际住宿费标准+上学年欠交住宿费。

3、住宿费的调整。学生住宿标准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做调整,特殊情况调整住宿费标准的,由公寓管理中心核实并于当年10月底前将变动数据转计划财务处,由计划财务处集中处理。不在规定时间内发生的住宿费变动由公寓管理中心登记,调整一学年住宿费应收额度

三、教材费

根据上级物价部门关于教材费按学年收取的规定,我校从2015级学生开始,按每生每学年500元标准收取。本科学生连续收取三年、专科生连续收取两年。2015级学生应收教材费为500元/生.学年。

    四、国防奖学金

国防奖学金5000元/生.学年,按协议约定转交学费、住宿费,剩余款项由计划财务处通过银行退还到学生缴费卡中。

国家助学贷款

已经申请了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暑假期间应到当地教育部门下设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发放助学贷款的银行办理用款手续,确保下学年助学贷款按时发放。学校贷款办公室负责到账贷款信息整理核对,计划财务处负责助学贷款转交学费、住宿费等。

、其他事项

办理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或学费不能一次交清的学生,请不要将个人生活费存入“交费专用银行卡”中。

所有同学应遵守《山东理工大学学生收费管理办法》规定,按时交费;对恶意欠费者,学校将根据有关规定处理。请各学院积极协助布置,全面落实到每名学生。

  

附件 1.山东理工大学学年制学费收费标准

2.山东理工大学学分制与学年制学费收费标准对照表(2013及以前年级)

3.山东理工大学学分制与学年制收费标准对照一览表(2014级及以后年级)

4.山东理工大学各年级热门及特色专业一览表

 

  

                                      计划财务处

                                     2016年7月6日

  

山东理工大学学年制学费收费标准.docx

山东理工大学学分制与学年制学费收费标准对照表(2013及以前年级).docx

山东理工大学学分制与学年制收费标准对照一览表(2014级及以后年级).docx

山东理工大学各年级热门及特色专业一览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