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2020年年终财务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2020年财务决算工作安排,现将年终财务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1. 2020年报销截止日为12月21日,报销单据投递柜于21日下午5点关闭,所有缴款、报销手续须在此之前办理完毕。

    因省教育厅需要核对2020年度预算拨款、非税收入经费上缴情况,校内需要进行统一收费平台对账以及往来款项清理,并考虑到国库支付系统指标结转及年终账务结转需要,定于2021年1月6日开始报销,报销单据投递柜于1月68点30分启用。寒假前报销截止时间为1月15日,报销单据投递柜于1月14日下午5点关闭。停止报销期间如有紧急事项可办理临时借款。

    2. 为完成本年度收入预算任务,各单位代学校收取的有关费用、创收收入须在12月 21日前全部上缴学校,不得截留收入或私设“小金库”。各类来款认领开票时间截止到12月21日。因代收费领用的各种收据、发票须在12月21日前交回核销,需继续代收费使用的经核准后重新领用。

    3. 2020年及以前年度安排的各种专项经费请加快执行进度,工程已完工、设备已到货的请尽快办理结算手续,以免影响年度决算和下年度预算。

    4. 按照省教育厅及时清理往来款项的要求,借款须在结算报销截止日前归还(特殊情况可延续到12月25日),请各部门、各单位及时通知借款人到计划财务处办理结算或还款手续。逾期未结算或未还款的将按《山东理工大学经费支出报销规定》扣发借款人工资。

    5. 设有材料库的有关单位须在20211月6日前,将截止到202012月31日的库存盘点表、库存明细账报计划财务处经费核算部,进行年度对账。

    6. 2020年度未报销的票据,可以延长到2021年5月底前报销。



                                   计划财务处

                                                2020年11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