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3月工资发放说明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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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教职工:
1、接校医院通知,报销的2019年度4季度外诊医药费、2019年度慢性病医药费发放在“医药费”项目中。
(咨询电话:2787273,内线:88273)
2、2019年奖励性绩效工资应扣缴个人所得税未扣完的继续在本月工资“其他扣款”中扣除。
计划财务处
2020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