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2017-2018学年计划财务处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高校信息公开清单做好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和《山东理工大学信息公开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财务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报告包括信息公开工作概述、信息公开情况、信息公开工作的新做法新举措、存在问题与改进措施三个部分。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

    一、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7-2018学年度,计划财务处深入贯彻《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和《山东理工大学信息公开办法》等精神,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加快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在健全工作机制、巩固扩大工作渠道、丰富信息内容、提高信息质量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学校财务管理工作的透明度显著增强,充分保障了学校广大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有效推动了学校依法治校进程和改革发展事业。

    二、信息公开情况

    按照学校有关部署要求,计划财务处以学校党务信息公开专栏、计划财务处二级网站、计划财务处官方微信、教代会、公示栏、学校年鉴等为载体,对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学校预决算情况、收费情况、受捐赠财产的使用与管理情况等《清单》内公开事项作为常态化公开事项及时进行公开。具体公开情况如下:

1)财务管理制度公开。省级以上及学校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其它有关财务文件,通过学校办公系统、计划财务处二级网站、和计划财务处官方微信等形式公布,充分保障师生的知情权和监督权,规范学校财务收支行为,推动学校依法理财。

2)预算执行公开。计划财务处在二级网站设立了部门、项目经费查询系统,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公开,便于相关部门、人员对经费使用情况随时进行查询。通过权限设置,各责任预算单位的班子成员可查询本单位各种财务收支明细情况。学院全年财务收支和绩效工资分配情况实行年终二级教代会报告制度。通过信息公开,民主监督,提高了预算工作透明度,加强了预算执行的控制和经费使用监督。

3)省级部门预决算公开。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工作部署,我校2018年省级部门预算、2017年财务决算在批复后20日内,通过学校党务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向社会公开,公开内容包括收支预算总表、收入预算表、支出预算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收支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等,并细化公开至项级科目,学校“三公经费”预决算情况随同学校预决算一并公开。同时,通过教代会财务报告、计划财务处二级网站、学校年鉴等途径,对2017年财务决算情况和2018财务预算方案做了进一步公开,充分保障了教职工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4)收费公开。学校各项收费项目、标准、依据等信息,通过学校办公系统、计划财务处二级网站、大学生事务中心电子屏幕、新生报到入学须知以及全国收费动态监管系统等公布,并按要求单独设置收费公示栏,所有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备案制,方便广大学生和家长对收费内容进行查询,接受社会监督。

5)受捐赠财产的使用与管理情况。计划财务处严格按照财务规章制度,管理基金会接受的每一笔捐赠、资助经费。同时,校友联谊办公室通过教育发展基金会网站公开基金会基本信息,针对基金会接受的每一笔捐赠、资助项目信息、捐赠指南、捐赠活动通报等信息,做到及时、准确公开,主动接受监督,提高受捐赠财产使用透明度,促进良性、透明的公益文化建设。

    三、信息公开工作的新做法新举措、存在问题与改进措施

目前,计划财务处已形成了以学校办公系统、计划财务处二级网站、计划财务处官方微信为核心的对外信息发布体系,确保全面、及时、准确地公开应公开信息,不断增强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实效,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进步,但仍存在薄弱环节,如信息公开事项内容需要进一步细化完善;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建设方面有待完善等问题。下一步,学校将继续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信息公开内容进行公开。依照职责分工,充实相关公开内容,及时改进完善信息公开过程中的薄弱环节。强化财务人员信息公开意识,进一步理顺、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提高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积极稳妥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师生、社会公众能及时、便捷、有效地获取学校各类信息。

 

                                   计划财务处

                                2018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