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11月工资发放说明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1-09
浏览次数:1187
各位教职工:
1、接人力资源处通知,本月新入校并完成备案人员,自备案起停发生活费,改为发放工资并缴纳养老保险,自发放工资次月起扣缴住房公积金,自备案时间起需要补发和补扣的工资项目在“其他补发”“其他扣款”项目中;2018年双百工程第二、三层次人员,保留原工资项目,年薪制差额放入“年薪制”项目中、第四层次人员的人才津贴放入“其他补贴”项目中;自11月起调整离退休人员伤残保健津贴标准,补发的差额在“其他补发”项目中。
(咨询电话:2780501,内线:80501)
2、接网络信息中心通知,本月根据开网时间补发和补扣的上网费在“其他补发” “其他扣款”项目中。
(咨询电话:2782253,内线:82253)
3、接资产管理处通知,本月根据租房时间补发和补扣的单身房租在“其他补发” “其他扣款”项目中。
(咨询电话:2782607,内线:82607)
4、接校医院通知,报销的2018年度3季度外诊医药费发放在“医药费”项目中。
(咨询电话:2787273,内线:88273)
5、接物业管理中心通知,本月扣2018年6月至2019年5月地下车位费(1750元),在“其他扣款”项目中;根据住房时间调整、补发和补扣物业费在“其他补发”、“其他扣款”项目中。
(咨询电话:2783996,内线:82996)
计划财务处
2018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