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在职教职工填报“商业健康险”基础信息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接淄博市地税局通知,自2019年1月开始“商业健康险”在个人工资薪金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将予以税前扣除,扣除限额为2400元/年(200元/月)。

请各部门、各单位及时通知在职教职工按照“商业健康保险税前扣除情况明细表”(见附表)填写并汇总,表格里的工号、姓名必须与计划财务处网站下载专区“职工工号”一致。汇总后请于2018年10月31日前将纸质版签字盖章后报送计划财务处计划管理科(鸿远楼220房间),联系电话:2780015(内线80015),电子版发送至邮箱:gz0015@sdut.edu.cn 

 

 商业健康保险税前扣除情况明细表.xls

            计划财务处

            2018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