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3月工资发放说明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3-11
浏览次数:698
各位教职工:
1、接人事处通知,本月在职人员考核合格及以上晋升工资项目“薪级”,补发2016年01-02月薪级工资差额;享受教护龄补贴的人员,因晋升薪级调整岗位工资,补发2016年01-02月工资差额;根据淄政办字(2015)42号文,退休人员从2015年5月1日起劳模补贴标准月增加100元,补发2015年05月-2016年02月补贴差额;晋升职称的人员,本月调整工资项目“岗位”、“基础绩效”、“物业补贴”、“博士补贴”、“月扣奖绩”,补发2016年2月份差额。
(咨询电话:2780501,内线:80501)
2、接校医院通知,本月报销的2015年4季度外诊医药费、2015年度慢性病医药费、离休人员账户余额,发放在“医药费”项目中。
(咨询电话:2787273,内线:88273)
3、接淄博市地税局通知,本月继续扣2014年度超12万个人所得税,扣款在“其他扣款”项目中。
4、本月对逾期未结算或未还款的借款在工资“扣借款”项目中扣还。
计划财务处
2016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