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2015年11月工资发放说明的通知

各位教职工:

    1、接人事处通知,补发在职人员2014年10月至2015年6月工资差额,享有2014年第十三个月奖励工资人员补发奖励工资差额,补扣2014年10月-2015年6月养老保险。(2014年10月至2015年6月新进教工和退休人员,计算其在职期间的工资差额,扣缴在职期间的养老保险)。补发工资计算方法和执行标准详见“鲁理工大政发〔2015〕62号文”。2014年10月至2015年6月养老保险扣缴标准暂按现标准执行,待养老保险政策明确后,再依据政策准确计算。

在职人员补发工资金额放在“补发工资”项目中,2014年10月-2015年6月退休人员补发工资金额放在“其他补发”项目中;因调整博士补贴,需补扣2014年10月至2015年6月在职期间的博士补贴差额,长期病休人员因住房补贴基数和比例调整需补扣 2014年12月-2015年6月工资差额,扣款金额在“其他扣款”项目中;享受伤残补贴人员自2015年10月调整伤残补贴标准,补发2015年10月差额在“其他补发”项目中。

(咨询电话:2780501,内线:80501)

2、接淄博市地税局通知,本月扣2014年度超12万个人所得税,扣款在“其他扣款”项目中。

3、本月对逾期未结算或未还款的借款在工资“扣借款”项目中扣还。

4、接后勤管理处能源中心通知,本月扣2015年度3季度水电费。

(咨询电话:2786018,内线:86018)

5、接校医院通知,本月报销的2015年度3季度外诊医药费发放在“医药费”项目中。

(咨询电话:2787273,内线:88273)

    6、本月更换银行工资卡的教工请及时查询并核对工资数据。

  

  

                                            计划财务处

                                           2015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