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2014-2015学年计划财务处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和《山东理工大学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等文件要求,结合财务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报告包括信息公开工作概述、信息公开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三个部分。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

    一、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自2012年教育部发文要求高校做好财务信息公开工作以来,计划财务处严格执行各项规定,认真履行信息公开工作职责,做到财务信息公开合规性及合理性,即在合规前提下视师生和社会公众的阅读能力和需求,适度合理增加部分信息的公开,确保财务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果,以及信息发布的时效性。2014-2015学年度,计划财务处按照学校有关部署要求,以校园网、计划财务处二级网站、教代会、公示栏、学校年鉴等为载体,对计划财务处的各项信息公开内容进行了公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良好效果。

    二、信息公开情况

    计划财务处已对学校财务状况、学校预决算情况、财务管理制度、收费情况等《清单》内公开事项作为常态化公开事项进行公开。具体公开情况如下:

    (1)省级部门预决算公开。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工作部署,我校2015年省级部门预算、2014年财务决算在批复后20日内,通过学校党务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向社会公开。同时,通过教代会财务报告、计划财务处二级网站、学校年鉴等途径,对2014年财务决算情况和2015财务预算方案做了进一步公开,充分保障了教职工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2)“三公经费”公开。按照“三公经费”预算管理和公开暂行办法规定,计划财务处负责学校“三公经费”汇总预决算公开工作,随同学校预决算一并公开。每季度以适当方式在处级单位间公开各单位“三公经费”执行情况。

(3)预算执行公开。计划财务处在二级网站设立了部门、项目经费查询系统,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公开,数据每天更新一次,便于相关部门、人员对经费使用情况随时进行查询。通过权限设置,各责任预算单位的班子成员可查询本单位各种财务收支明细情况。学院全年财务收支和绩效工资分配情况实行年终二级教代会报告制度。通过信息公开,民主监督,提高了预算工作透明度,加强了预算执行的控制和经费使用监督。

(4)财务制度公开。学校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其它有关财务文件和通知,通过学校办公系统、计划财务处二级网站发文公布,提高了学校财务工作的透明度,保障师生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推动学校依法理财,最终逐步实现“阳光财务”。

(5)收费公开。学校各项收费项目、标准、依据等信息,已根据要求单独设置收费公示栏,在学校办公系统、计划财务处二级网站、大学生事务中心电子屏幕、新生报到入学须知以及全国收费动态监管系统等公布,所有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备案制,方便广大学生和家长对该项内容进行查询,接受社会监督。

    三、信息公开工作存在问题与改进措施

我处信息公开工作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有:信息公开事项内容需要进一步细化完善;信息公开工作评议机制建设方面有待完善。下一阶段拟重点采取以下改进措施:

一是继续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信息公开内容进行公开。继续加强公开载体的建设,不断完善现有公开平台功能。依照职责分工,充实相关公开内容,及时公开相关信息。

二是完善信息公开评议制度,设立信息公开意见箱,多渠道征求全校师生和社会公众对财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及时改进信息公开过程中的薄弱环节和不足之处。积极学习借鉴兄弟高校先进经验做法,探索和研究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建设。

 

 

                                  计划财务处

                                   2015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