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公务机票购买等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

各部门、单位:

为完善和推进公务机票购买管理改革工作,进一步落实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加强公务机票购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鲁财采〔2015〕1号)要求,现将公务机票购买等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

一、完善公务机票购买方式

购票人可使用公务卡在政府采购机票管理网站、各航空公司直销机构,或具备机票销售资质的代理机构,为本人或持有已开通的有效公务卡其他公务人员购买机票。购票人在政府采购机票管理网站购票,应当事先在网站进行用户注册。

购票人也可使用公务卡或银行转账(支票)方式,在政府采购机票管理网站上公布的服务商处购买机票。

出差在外地者可联系当地政府采购机票服务商,办理订购送票业务。

目前,政府采购机票管理网站公布的淄博地区服务商有以下两家(定期更新,详见政府采购机票管理网站--服务商查询),购票人可直接与其联系订购送票业务:

淄博欧亚航空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柳泉路156号

联系方式: 0533-2304567

淄博美蓝航空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凤阳大酒店

联系方式: 13864412597

二、购买市场低价机票

为贯彻落实厉行节约和支持国内航空公司的发展,国内出差、因公临时出国购买机票,购票人可以购买市场上低于政府采购优惠票价的国内航空公司机票。购票时应当保留从各航空公司官方网站,政府采购机票管理网站下载的出行日期机票价格截图,作为证明票价低于购票时点政府采购优惠票价的依据。

三、公务机票退票费

购票人报销政府采购机票退票费时,可以各航空公司或机票销售代理机构出具并盖章的“退票收费单”作为报销凭证。

 

 

 

                                    计划财务处

                                   2015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