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2013级学生批量办卡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的通知

各学院:

20138月,工商银行为我校2013级学生办理批量银行卡发卡业务,银行卡是在2013级学生录取后办理且随录取通知书一并寄给新生。工商银行批量发卡时,我校2013级学生尚未到校,不能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工商银行是根据我校提供的已录取学生身份证号码办理批量发卡业务。根据《关于印发《借记卡批量办卡业务处理流程》的通知》(工银办发【2012155号)第五条:申请人(我校2013级学生)应向办理银行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的规定,我校应向工商银行提供2013级学生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请各学院协助办理。具体要求如下:

1、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的学生范围是:2013级已启用工行卡的学生。

2、身份证复印件须有学生本人在复印件上注明“授权学校代申领借记卡”字样并签名。

2、请各学院以专业为单位将材料于2014414下午500前送计划财务处收费管理部(鸿远楼二楼西0213-1房间)。

 

                           计划财务处

                          2014年4月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