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继续集中办理公务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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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省财政厅要求以及《山东理工大学公务卡结算财务管理办法》(鲁理工大政发[2013]59号)、《关于实行公务卡结算的通知》(计财函[2013]15号)的有关规定,为促进公务卡结算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公务卡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
二、各学院(部门、直属单位)未办理公务卡的人员请及时集中办理公务卡。申请人如实填写公务卡登记表,经所在学院(部门、直属单位)审核登记后(登记表见附件),到计划财务处领取公务卡申请表,填写后连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并送交计划财务处。计划财务处对申请人资料进行确认后送交发卡行办理。
三、按银行规定,公务卡以挂号信形式寄到收发室,各位教职工在收到公务卡后,应尽快按照中国农业银行提供的方式激活公务卡,确保公务卡正常使用。
附件:申办“
计划财务处
申办“628”开头中国农业银行公务卡登记表 | ||||
单位(盖章): | ||||
序号 | 申请人姓名 | 身份证号 | 联系电话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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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 | 负责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