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办理教职工校内住房贷款的通知

为方便我校教职工购置校内住房,计划财务处经和齐商银行多次联系协商,今年下半年,齐商银行张店支行继续为我校正式在职职工专项批量办理校内住房贷款,有意者请到计划财务处结算中心报名。

附:齐商银行张店支行关于山东理工大学教职工房贷的规定

 

                           二0一一年九月七日

 

 

齐商银行对山东理工大学教职工房贷规定

 

一、借款资料及所需资料:

(一)申请个人住房贷款的个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借款申请人年龄为20至55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借款申请人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住身份,有固定的住所;

3、借款申请人为山东理工大学在职教职员工,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借款申请人申请的个人住房贷款仅用于购买校内周转用房;该款项作为职工购房款直接转入理工大学指定帐户,借款申请人不能提取现金;

5、提供贷款人认可的第三方担保,保证人应为贷款人认可的具有代偿能力的个人,并承担连带责任;

(二)借款人所需准备资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夫妻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结婚证或证明已婚的户口簿复印件,未婚的出具民政部门开立的单身证明);

2、借款人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借款人及配偶工资收入证明一份;

4、提供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一张;

5、借款人提供理工大学出具的“校内住房认购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借款人预交房款单据复印件一份。

二 、担保人条件及所需资料:

(一)担保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担保人年龄为20至55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担保人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住身份,有固定的住所;

3、担保人为山东理工大学在职教职员工。

(二)担保人所需准备资料:

1、担保人及配偶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夫妻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结婚证或证明已婚的户口簿复印件,未婚的出具民政部门开立的单身证明)

2、担保人工资收入证明一份;

3、提供近期1寸免冠照片一张。

三、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

1、贷款额度:个人住房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房价的60%,原则上不高于30万元,具体金额由银行根据借款人月工资收入结合月还款额确定。原在齐商银行办理过个人借款的,原则上不予办理。

2、贷款期限:借款人借款到期日年龄不超过60周岁;

3、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个人住房贷款基准利率,如遇国家利率调整按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贷款的担保:

借款人向贷款人申请个人住房贷款,由大学在职员工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一人贷款,两人担保,不得互保。保证人与借款人共同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五、注意事项:

1、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必须在银行办理贷款手续时,现场注明:“此身份证系本人出具,真实有效,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签名、按手印;新版身份证须将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纸上。

2、办理贷款手续时,借款人、担保人夫妻双方必须同时到场。个人贷款申请书、个人担保借款合同及配偶同意担保书要求签字的地方均需本人签名并按手印;

3、借款人及担保人应对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性和合法性完全负责。所提供复印件一律用A4纸复印。

4、我行发放的个人住房贷款是针对理工大学员工购买住房的专项批量贷款。如果借款人因故调离理工大学,必须在调离前将贷款归还。

 

附:个人住房贷款利率:

贷款期限

基准利率

1—3年(含)

6.65%

3—5年(含)

6.9%

5年以上

7.05%

 

1万元贷款月还款额

 

贷款期限

年利率%

月还款额

1年

6.56

863.24

2年

6.65

446.14

3年

6.65

307.17

4年

6.9

239

5年

6.9

197.54

6年

7.05

170.73

7年

7.05

151.17

8年

7.05

136.59

9年

7.05

125.32

10年

7.05

116.37

11年

7.05

109.10

12年

7.05

103.10

13年

7.05

98.08

14年

7.05

93.82

15年

7.05

90.16

16年

7.05

87

17年

7.05

84.25

18年

7.05

81.84

19年

7.05

79.72

20年

7.05

77.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