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2011-2012学年在校生住宿费收取的补充说明

各学院(部):

我校学生公寓调整往年均在暑假期间完成,变动后的学生住宿费标准由公寓管理中心在新学年收费前提交计划财务处,作为新学年学生收费的依据。

2011-2012学年在校生住宿费的收取因受东校区学生公寓改造,西校区新建学生公寓交付使用时间,商学院的整体搬迁等因素影响,公寓管理中心不能在新学年收费前提供学生住宿费标准。为不影响在校生的正常缴费,经研究决定,2011-2012学年 20082010级在校生住宿费统一按800.年预收,待宿舍调整后,按实际住宿情况确定收费标准,进行多退少补。

请各学院(部)及时传达给全体同学。

 

 

                              二〇一一年七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