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制度

学校内部模拟医疗保险财务运行管理规定

 

学校内部模拟医疗保险财务运行管理规定

 

为明确职责,加强医疗保险的管理,制定本规定。

一、        医疗保险经费由学校作出预算,职工个人扣款部分由校医院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结束前提供下季度扣款明细,计划管理科从职工工资中代扣。校医院每季度第一个月10日以后根据计划管理科职工扣款明细表计算本季度医疗保险筹资金额,包括单位负担部分和个人负担部分,经计划管理科核对个人扣款情况,核算科审查,医院负责人和财务处负责人签字后,从学校医疗保险经费中拨付校医院医疗保险经费专户,未从工资中扣款的职工不再进行筹资。

二、        后勤财务科设置医疗保险经费专户,进行总账核算。

三、        校医院负责医疗保险经费明细核算,负责审查、核定职工医疗费报销金额,保管门诊医疗费原始报销单据。

四、        职工个人门诊费按季度报销,由校医院分别提供外诊和内诊医疗费报销明细表,其中外诊部分由后勤财务科审查后将报销款项交付核算科,核算科对校医院提供的外诊医疗费报销明细表审查盖章后,由计划管理科代发;内诊部分由后勤财务科审查后,从医疗保险经费专户中拨付校医院。

五、        职工住院医疗费可随时报销。

六、        职工调离学校的,由校医院负责对调离职工医疗保险经费进行清理,该上交学校的上交学校,该退给个人的按有关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