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制度

业务学习制度

 

业务学习制度

 

为提高会计人员业务素质,强化理论与实践结合能力,适应建设高水平大学的需要,现作如下规定:

一、各科室根据自身特点,结合实际工作,每年确定1-2个研讨主题,采取个人自学与集体研讨相结合的方式,每月至少安排一次集体研讨,并于每年年底形成研讨报告,报计划管理科。

二、各科室要做好研讨成果的利用工作,吸收合理化建议,不断改进工作。对涉及到科室以外的内容,要及时报计划管理科。

三、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要按照任期目标的要求,撰写工作研究报告。鼓励每位职工撰写工作研究报告,在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时,在符合学校评聘条件的前提下,工作研究报告可作为科研能力予以参考。以个人名义撰写的研究报告一律交计划管理科,未提交的不予认可。

三、计划管理科要将各科室提交的研讨报告和职工个人提交的工作研究报告及时登记,妥善保存,并及时提报处长办公会,由处长办公会确定是否采纳。

四、职工发表学术论文,如涉及到本校内容,须经处长办公会研究同意。

五、鼓励职工对外发表本专业论文,经处长办公会研究,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定的经费补助。

六、各科室可适当购买相关业务学习资料,报计划管理科汇总,经处长审批后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