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6月工资发放说明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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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教职工:
1、接人力资源处通知:
新入校已备案的教工发放工资,补发额放入“补发工资”项目中,并扣缴相应月份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自2020年6月起享受校城融合补贴人员的相应补贴已发放满36个月,自2023年6月起停发,调整“其他补贴”项目。
(人力资源处薪酬管理科咨询电话:2780501,内线:80501)
2、2023年5月份校内劳务明细数据在计划财务处微信公众号-教工业务“其他收入”模块中查询,本月在职人员发放在工资项目“其他应税收入”中,与工资应税项目合并计税;退休人员发放在“补发工资”项目中。
3、接后勤管理处通知:北校生活区自来水改造,业主按户支付分户阀门及以内自用设施的改造费用,6月工资代扣在“其他扣款”栏目。个别老师未扣完的改造费,7月工资扣清。
(咨询电话:2786577,内线:86577)
计划财务处
2023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