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行提供外币汇率证明办理报销手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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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各单位:
为方便教职工报销外币经济业务,经协商,将原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外币汇率核定、换算业务改为教职工自行提供外币汇率证明办理报销手续。现将汇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汇率查询方式
可从中国银行官网-中国银行外汇牌价版块-现钞卖出价进行相关币种的查询。(网址http://www.boc.cn/sourcedb/whpj)
二、 汇率换算
1.若教职工提供支付实时汇率凭证,则按照凭证进行换算。
2.若教职工只有发票无支付实时汇率凭证,则按照换算当日中国银行官网-中国银行外汇牌价版块-现钞卖出价进行换算。
3.教职工根据提供的支付实时汇率或换算当日的汇率自行换算成人民币金额,并签字确认。
计划财务处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9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