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2018年年终财务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按照财政部《关于贯彻实施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通知》(财会〔2018〕21号)要求及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2018年财务决算工作安排,现将2018年年终财务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1、因2019年1月开始执行新的《政府会计制度》,从2018年12月25日至2019年1月13日暂停各类会计结算业务,进行资产清理、往来款项清理、内部账务结转清理、预算执行情况分析、财务年终决算、财务软件升级初始化、新旧会计制度转换等各项工作。

2、为完成本年度收入预算任务,各单位代学校收取的有关费用、创收收入须在 12 月 25 日前全部上缴学校,不得截留收入或私设“小金库”。因代收费领用的各种收据、发票须在 12 月25日前交回核销,需继续代收费使用的经核准后重新领用。

3、因年终非税收入、收费平台、税务申报对账、开票、统计等工作量大,年终结算期间(12月25日前)上午集中办理各部门收费、来款认领、开具发票工作,下午暂停对外办理业务,特殊情况请提前预约办理。

4、按照省教育厅及时清理往来款项的要求,借款须在结算报销截止日前归还,请各部门、各单位及时通知借款人到计划财务处办理结算或还款手续。逾期未结算或未还款的将按《山东理工大学经费支出报销规定》扣发借款人工资。

5、设有材料库的有关单位须在 2019 年 1 月 3 日前,将截止到 2018年 12 月 31 日的库存盘点表、库存明细账报计划财务处经费核算部,进行年度对账。

6、根据《山东理工大学2018年度经费预算方案》》(鲁理工大政发〔2018〕22 号)要求,“从11 月份开始,学校分配到部门、单位未使用的经费,由计划财务处书面通知有关经费使用部门、单位负责人,经费使用部门、单位应按时提出经费继续使用的计划,未提报继续使用计划和年底前无法形成有效支出的经费,学校将调整经费使用方向。12月25 日前未形成或无法形成有效支出的经费,学校将调整经费使用方向”。2018年及以前年度安排的各种专项经费,请加快执行进度,已完成的抓紧验收和结算。各职能部门应对2016年及以前立项的项目进行督促执行,并于12月25日前,对未执行完毕的立项项目提出清理方案。

7、2018年度未报销的票据,可以延长到 2019 年 5 月底前报销。

 

         计划财务处

          2018 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