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管理制度

处长办公会议事制度

 

处长办公会议事制度

 

为提高行政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水平,依据学校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会议的性质

    长办公会是计划财务处集体讨论、研究决定重要事项的会议形式。

二、会议的组织

(一)处长办公会由处长召集并主持,副处长出席会议,计划管理科负责会议记录。如工作需要,经会议主持人同意,有关人员可列席会议。

(二)处长办公会原则上每周1次。根据工作需要可作适当调整。

    (三)处长办公会由计划管理科组织,包括议题的征集、会议通知及会议服务工作。

(四)会议议题由会议主持人审定。

(五)属于各科室提交的议题,应形成书面材料报分管处长审定后送计划管理科。计划管理科将会议拟研究材料汇总、整理并报会议主持人审定。

(六)计划管理科负责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的整理,并送会议主持人阅签。

三、议事范围

(一)贯彻落实学校决定、决议和重要指示、重要部署、重要决策。

(二)计划财务处年度工作计划、总结。

 (三)财务规章制度。

(四)各科室提报的需经处长办公会研究的事项。

(五)其他需由处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的事项。

四、议事规则

(一)处长办公会应按拟定的议题议事。如临时动议,须征得会议主持人同意。

(二)会议开始,一般先由会议主持人介绍议题情况。按照拟定的议题顺序,对议题进行充分讨论。会议主持人集中与会人员意见并做出决定。暂时不能做出决定的,会议主持人应做出明确说明。

五、会议纪律

(一)与会人员应服从处长办公会安排,按时到会。若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与会,应事先向会议主持人请假并就会议议题提出意见。

    (二)与会人员对会议议决事项,除按规定传达外,无权外传会议议决情况和会议细节。

六、会议决定的贯彻和反馈

    (一)处长办公会形成的决定由计划管理科根据会议主持人意见和要求,以会议纪要形式公布或由会议主持人授权口头传达,并及时向缺席人员通报。

(二)处长办公会决定办理的事项,由计划管理科通知有关科室办理,负责督查和记录办理情况及结果,并及时将会议决定的落实情况反馈给会议主持人或处长办公会。

    (三)处长办公会做出的决定,各有关科室都应及时、准确地贯彻落实。因情况变化无法贯彻落实的事项,相关科室应说明情况,及时写出书面报告并附拟更改方案,按程序报请处长办公会议复议。否则,追究有关科室负责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