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制度

计算机维护与安全管理制度

 

计算机维护与安全管理制度

 

为保障我校会计电算化工作的顺利进行,保证计算机及相关设备和会计软件正常运转,确保会计信息数据安全、保密、真实、完整,根据《山东省会计电算化管理办法》及《会计电算化工作规范》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 确保计算机等设备安全运行。保持机房内部和设备的整洁卫生,经常对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配备不间断电源、空调等设备,以保证计算机的正常运行环境;有防雷电、防水、防火、防盗等防灾措施;计算机配置满足财务会计软件的要求;定期作全面检查,对发现问题的硬件及时修理或更换;加强电源管理,数据库服务器由专人负责,做到用时开机,不用时关机。

二、确保会计核算软件和系统软件的安全、保密。对会计核算软件及系统软件进行备份,妥善保存。根据上机操作记录,及时处理软硬件运行故障,并作出详细系统维护记录,非操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准上机。

三、确保会计信息数据的安全、完整。建立数据备份制度,定期在光盘或硬盘上进行数据备份,每月不得少于一次;年度备份至少保存两份,本科室保管一份,交计划管理科一份。不准拷贝、使用非会计软件、软盘上机,禁止在微机上玩游戏;安装必要的防病毒软件,并及时升级,定期对计算机进行病毒检查。计财处财务局域网内微机一律不得接入校园网。

四、软件、硬件替代升级及重大软件维护项目必须报请处长批准,由有关人员监督执行,以保证会计数据的安全、连续、完整。

五、严格执行各项电算化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执行上机操作记录制度,严格执行上机操作程序,对各操作员明确权限,严格密码管理,实施岗位责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