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2017年经费预算建议数的通知

  

各部门、单位:

为提高经费预算的科学性、合理性,认真做好2017年经费预算编制工作,请各部门、单位根据事业发展和业务需要,填报《2017年经费预算建议表》,纸质及电子版报表于2016年11月23日(星期三)前报计划财务处(电子邮箱lgcwc@sdut.edu.cn)。为了做好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2016年各预算单位预算经费结余将滚存下年使用,请各部门、单位在安排2017年预算支出时一并考虑。

2.各单位应在对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分析的基础上,按照职责范围填报《2017年经费预算建议表》中的“经费预算项目”。“经费建议数”应有充分的依据,考虑到需要与可能,不搞“泡沫数字”。若依据学校文件,请注明文件号,若依据上级文件,请附文件复印件。

3.正常维持运转经费之外的项目经费请在认真考虑可行性和可能性的基础上,按轻重缓急排列顺序后填报。学校已经确定的各种建设计划按规划要求填报,需要调整的请写出说明。

4.按照《山东理工大学学院经费核定办法》(鲁理工大党发〔2009〕66号)文件要求,各职能部门管理的按规定应分配给学院使用的经费请报送分配办法和具体分配方案。待学校预算分配方案确定后,于下年初下达预算时直接核拨至相关学院。

5.职能部门要加强修购类项目执行计划的论证,明确论证责任,提高项目资金效益。各职能部门对列入2017年项目库建设的项目要进一步调研论证,明细采购计划如需调整,请于12月20日前报送,学校将在2017年省级部门预算二上时一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6.2016年及以前年度安排的各种专项经费请加快执行进度,已完成的抓紧验收和结算。各职能部门应对2014年及以前立项的项目进行督促执行,并于12月20日前对未执行完毕的立项项目提出清理方案。

7.如有其他建议可另附说明。

8.《2017年经费预算建议表》见附件。

 

附件:2017年经费预算建议表

 

2017年经费预算建议表.xls  

 

                     计划财务处

                   2016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