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管理制度

会计电算化软件管理制度

 

会计电算化软件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我校会计工作规范、高效、顺利的开展,确保会计核算数据的安全、准确,根据《山东省会计电算化管理办法》及《会计电算化工作规范》,特制定本制度。

一、使用的会计电算化软件经过财政部门的评审,具有《山东省商品化会计核算软件评审合格证》、《山东省非商品化会计核算软件评审合格证》或《山东省会计核算软件入境许可证》;购买的会计软件必须有售后服务协议或相关合同。

二、单位使用会计软件必须具有《会计核算软件用户使用证》。

三、会计软件的全套文档资料以及会计软件程序,必须妥善保管。

四、严格保护在用会计软件的版权,不得将软件以任何形式出售、转让、转借或赠送给任何单位或个人。

五、会计软件必须由系统维护员进行管理,负责软件的日常维护、升级、病毒防治及操作人员的增减、口令和权限管理等。

六、会计软件的使用,必须严格密码管理。各操作员权限清楚,责任明确。

七、未经同意,非指定人员不得使用会计软件。

八、操作人员要严格按照会计软件运行的要求,进入、使用和退出软件,非因死机等原因不得强行中断,以免破坏相关的数据。

九、会计软件运行过程中出现问题,操作人员要及时通知系统维护员进行检查,不得进行违反软件规定的操作,以免破坏会计软件。

十、使用会计软件的所有计算机必须采取防病毒措施,装入病毒防治软件,进行病毒实时监控、杀除,确保会计软件运行环境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