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管理制度

会计电算化内部控制制度

 

会计电算化内部控制制度

 

为保证会计电算化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提供真实、合法、完整和准确的会计数据,根据《会计法》和《山东省会计电算化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人员、权限控制                          

    根据单位工作需要配备具有上岗资格的操作人员,按照岗位职责设置操作权限,设定操作密码和口令,严格密码管理,建立操作人员上机登记制度,系统的各个操作员之间权限明确且相互制约;系统管理人员和程序员不得参与会计核算业务;操作员不得参与系统维护和数据管理工作,出纳人员、档案管理人员不得从事具体会计核算业务;电算审查岗位不得从事记帐报表、工资管理岗位,未经授权的人员不得操作会计软件,不得进入、操作相应的功能模块。

  操作人员的权限分配由各科室负责人提出,由分管处长审批。

   二、输入、输出控制

为确保输入数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准确性,设置适当的操作规程和严密的输入控制,电算管理人员负责科目编码、科目名称、预算指标和初始化数据的输入;电算审核人员负责日常会计核算业务,其他人员不得进行数据输入。

输出控制是对系统的输出结果进行的控制,包括输出数据正确性控制与输出结果的处理、分发控制。电算复核人员负责记帐,以保证数据输出的正确性,任何人不得更改输出的会计资料。输出资料要有专人收集、分发、保管,作好详细记录,记录中要说明资料的名称、编号、打印份数、会计日期、发往部门、接管人员及分发情况等。

    三、安全控制

操作员对系统的任何操作都要写入日志文件,以确保日后查询操作日志并落实责任。系统管理员负责系统维护和程序数据维护工作,并负责保存系统日志和数据磁盘,定期对有关数据备份,并对备份的数据软盘加密;系统管理员负责设备、网络、程序的正常运行,定期进行系统维护。如需对程序文件、数据库文件或其他文件进行修改,必须由电算主管人员审核、批准并作好记录。

存贮在计算机硬盘中的会计数据,以磁盘、光盘介质存贮的会计数据要定期检查,定期复制,防止由于磁介质损坏而丢失会计数据;重要会计档案要准备两份,存放在两个不同的地方。打印出的记帐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等会计档案要由专人负责管理。